
不能送人的禮物有哪些,送禮是人類社會中流傳已久的一種文化習(xí)俗,也是人際關(guān)系中重要的溝通方式之一,送出禮物都能體現(xiàn)禮物的代表意義和你對接收人的情感關(guān)懷,下面來了解不能送人的禮物有哪些?
01梨
第一個不能送的就是梨。這個忌諱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見,從小我們就被教育梨是不能分著給人吃的,因為梨的諧音是“分離”的“離”,在古人的想法中,與別人分梨吃就代表著以后將會與這個人分離。
而送禮自然也要避諱這種說法,如果給人送的禮物里有梨的話,會讓主人家覺得這是你要與他分道揚鑣的意思。其實這個規(guī)矩到現(xiàn)在依舊被很多人引用,在朋友、親人與愛人之間是很少分享梨的,畢竟盡管只是一個寓意,但誰也不想這樣不好的寓意發(fā)生在自己身上,所以給人送禮時一定要避免梨。
而第二個自然就是鐘表了。這個與梨一樣也是比較日常的忌諱,送鐘有“送終”的諧音,這對于中國人來說是一個非常惡毒的詛咒,會讓主人家感到被冒犯。
不管是送老人還是送孩子,這都是在詛咒別人早逝,這樣的.禮物自然非常不受歡迎。同時,鐘表在古代是與喪葬文化緊密聯(lián)系的,古時候的人們在死去之后會敲響一個大鐘,所以鐘一直都與喪葬聯(lián)系在一起,作為禮物來說,鐘表自然是不適合的。
02蠟燭和錢包不能送
不能送蠟燭的原因,其實與鐘表非常相似,蠟燭也一直與喪葬文化聯(lián)系在一起,很多人以為蠟燭在古代是很常用的,但其實古代的照明更多地是依靠油燈,而窮人家買不起油燈自然也買不起蠟燭。蠟燭的使用場所只有結(jié)婚和靈堂,結(jié)婚時的蠟燭都是紅色的,而靈堂的都是白色的,但大體來說還是用于喪葬的白蠟燭比較多,所以蠟燭是不能用于送人的。
對于錢包來說,并沒有像上面所說的那些那么忌諱,錢包送給自己的親近之人還是可以的,但如果是關(guān)系比較一般的朋友,還是盡量不要送錢包,因為錢包顧名思義,代表著一個人的財運。
人們認(rèn)為,如果隨意將錢包送人的話,等于將自己的財運和運氣也一并送給了別人,盡管現(xiàn)代很多人都選擇用錢包做禮物,但如果深究下來的話,是非常不妥的。
而在古代,錢包也不是隨意能送人的,古代的錢包也就是錢袋,而女子的錢袋則可以看作是一種香包。在古代,這種比較私密的東西一般都是送給心儀之人的,不可能作為日常朋友的禮物。所以如果要送錢包的話,要看自己與對方的關(guān)系如何,不過最好還是不要以錢包作為禮物,畢竟這其中的忌諱誰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
03魚缸、鞋子、枕頭不能送
上面說錢包代表著一個人的財運,那么魚缸則代表著一個家庭的風(fēng)水和氣運,所以魚缸比錢包還要忌諱,是絕對不能作為禮物送人的,古代有句俗語叫做“水能生財”,所以很多富貴人家會在家里開辟一個小池塘,在里面養(yǎng)很多錦鯉,以此來為家族聚集運氣。
而放到現(xiàn)代則是各類魚缸,魚缸中的魚和水都是為家庭集財運的,甚至很多家庭的魚缸擺放以及制作都很有講究,魚缸本身就是一個有很多忌諱的東西,作為送人的禮物自然十分不適合。
就算你想送別人,也不一定敢收,因為你送出去等于將自己家的氣運也一并送了出去,別人家不一定敢接受你這樣的好意,如果一定要送魚缸的話,里面一定不可以放魚和水,不可以有任何代表自己家庭的東西,總體來說非常不建議將魚缸作為禮物。
至于鞋子,也是自古以來傳下來的機會了,我們小時候也經(jīng)常聽老人家提醒,送禮物不能送鞋,因為鞋是穿在腳上讓人走路的,如果送給對方鞋子的話,意味著讓對方走,有讓兩人斷關(guān)系的意思。
而在古代,鞋是一種非常私密的東西,尤其對于女性來說。在那些對女子束縛極其嚴(yán)重的時代,女子的腳是不能輕易給人看的,只有成親之后自己的丈夫才能看,所以古代女子的鞋不是誰都能送的,基本上都是由自己制作。
而不能送鞋還有一種說法,那就是“送鞋”與“送邪”同音,這個邪被認(rèn)為是邪祟,如果送了鞋子的話,主人家會認(rèn)為這是你把邪祟和不好的東西都送到自己家來了,如果今后主人家有任何不順的話,都會認(rèn)為是你送了鞋的緣故,我們送禮自然是要皆大歡喜才行,這樣會導(dǎo)致關(guān)系不好的禮物,還是要盡量避免。
而枕頭則更好理解了,有句成語叫“高枕無憂”,枕頭在古代代表著地位和官運,一般枕頭都被認(rèn)為是事業(yè)運的象征,所以如果將枕頭隨意送人的話,可能會將自己的.事業(yè)運也一并送走。
而枕頭同時也是一種非常私密的東西,古代只有夫妻之間才會叫“同床共枕”,如果隨便送人枕頭的話,會給對方一種錯誤的信號,認(rèn)為你在對他發(fā)送曖昧信號,如果因為一個禮物造成關(guān)系的誤解,那就不好了。
第一種,鐘表。
因為“送鐘”和“送終”同音,大家都比較忌諱,也會把這個視為不好的意頭,甚至是詛咒,所以如果把這個作為禮物送給別人,即便本來是好意,效果肯定是會適得其反的'。
第二種,是鞋子。
一個是因為“鞋”和“邪”同音,送鞋子會被認(rèn)為把邪氣送給了對方,如果是情侶之間,送鞋子的話還會被看作是要對方離開的意思,即被動分手,所以也被視為送禮的一個忌諱。
第三種,是傘。
因為“傘”跟“散”讀音相近,如果把傘當(dāng)作禮物送人,不管是朋友之間還是情侶之間,也會被視為日后會離散的意思,有著不好的寓意,所以也是送禮盡量不會選的物品之一。
第四種,是梨。
“梨”和“離”諧音,把梨當(dāng)作禮物送人,也會被視為是期盼離散、分離之意,如果不注意也會變成好心辦了壞事,所以也是盡量能避免就避免。這些是我們現(xiàn)在送禮時,比較經(jīng)常會去規(guī)避的雷區(q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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