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婚姻法的新規(guī)定,在離婚的財產分割中更加明確了劃分財產的原則和方式,更加強調了公正、公平、保護弱勢方的原則,以保證離婚后雙方的合法權益。
一、離婚新規(guī)定有哪些
民法典具體對離婚作出了以下新規(guī)定:
1、新增了關于離婚冷靜期的規(guī)定,夫妻雙方協(xié)議離婚后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
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給其少分或者不分給揮霍一方共同財產。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債務最新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三十六條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后,主張由另一方按照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承擔相應債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十六條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一、《民法典》《婚姻法》新規(guī)離婚規(guī)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yōu)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財產處置注意保留證據(jù)
是否是婚前財產的判斷主要有兩個時間點決定,一是結婚登記時間,二是財產取得時間。一般情況下,在結婚登記時間之前所取得的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在結婚登記時間之后所取得的財產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沒有證據(jù)證明婚后所取得的'財產完全是由婚前財產轉化而來的,會認定為婚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二、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其程序如下: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xié)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xié)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yǎng)、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xié)議。
3、批準。對于符合規(guī)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fā)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
婚前男方出資全款買房
請大家記住,凡是結婚前男方出資全款購房,不管房產證上是阿貓阿狗的名字,都跟你(女方)沒關系!這屬于出資方個人財產,不在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內!
既然男方全款買房,女方沒分,那雙方共同出錢買房,女方總可以分得部分房產吧!錯!你忽略了一個本子,那就是不動產登記證書。
如婚前男方出首付,貸款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雙方出錢還房貸,你也只能得到共同還貸的增值部分的補償金。
繼承獲贈
按照相關規(guī)定,如無特殊說明的`情況下,無論在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繼承所得的房屋為個人財產,離婚不分;若是贈與所得的房產,則默認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處理l。
完全的房產證時代已經過去,婚前婚后買房的房屋歸屬權問題你清楚了嗎?!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前或婚后簽訂了相應的財產約定,對房屋的權屬進行了約定,也是合法有效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履行。如一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了放棄房屋所有權,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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